第一节 再回首恍然如梦(2/3)
升华。但私底下的摩擦与碰撞不断,和平时期的中国军人,担负着国家民族的守护安危。如果说常规部队是盾,那特种部队是矛,是尖刀,盾守矛攻,进攻是最好的防守。这是特战军人的信念,是荣誉与骄傲,是渗透到骨髓里的理念。伤我袍泽,虽远必诛!
凌战天是在为兄弟复仇的任务中,与国外三名特种军人同归于尽。实现了自己的诺言:杀我兄弟,虽远必诛!
或许是上苍不忍让这样的一缕忠魂就此消散在茫茫宇宙当中,凌战天的灵魂便和刚死的秦浩明躯体相结合,从而完成了夺体重生并且继承了部分记忆。
在草木灰撒向伤口之际,凌战天便被刺激得苏醒过来,可是脑海里涌入大量的信息和记忆,让他这个一贯的无神论者陷入迷茫,这是怎么一回事?
出声关心他的两个人,脑海里非常熟悉。年长的是他的发小余佑汉,世袭百户,从小习武。小一点的是他表弟张云,其父也就是秦浩明的舅父,在萨尔浒战役中而殁。故自小就被秦父带在身边,与秦浩明情同亲手足。
而融合了秦浩明记忆的凌战天,内心却在苦笑连连。这个秦浩明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一个苦逼啊!
十岁父母相继过世后,家产遭族人分割殆尽。幸有一老奴福伯忠心耿耿,据理力争为他们兄弟挣得现在容身之地,位于秦家庄园的一进三屋,堂堂秦家少爷沦落至此,不禁让人感叹大明世风日下。
好在其自身条件不错,16岁高中临浦案首引无数人羡慕。奈何秦浩明为人太过迂腐木讷,不懂人情世故,书呆子一个,四肢不勤五谷不分,不知谋生之道。
是故,左邻右舍,同门师兄弟皆敬而远之。
如果不是福伯精打细算和表弟张云时常上山打猎贴补生活,仅靠县里月给米六斗为廪食的补助,恐怕早就无以为继。可是纵使如此,他还是每日苦读圣贤书,言书中自有颜如玉,书中自有黄金屋,让人无语至极。
所以说,一饮一啄自有天意,今日遭此之辱受此横祸,皆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,因果循环的缘故。这乱世来临,豺狼当道,那里还有一个迂腐读书人的活路?
也罢,就让我这个赳赳武夫,替你夺回属于你的一切,也不枉借用你的躯体你的名字,同时也让自己的大明之行更加精彩。
凌战天原本就是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,生性豁达开朗,并没有去怨天尤人。抱怨干嘛不让他穿越到太平盛世,或者说富家纨绔子弟身上,能够有机会再活一世,已经是上天的恩宠,挑三拣四是要天打雷劈的。
既来之则安之!行,老子以后就叫秦浩明,过去的就让它过去,俱往矣,还看今朝!
理清其中关系细节的凌战天,不,现在是叫秦浩明了,这才装作刚刚清醒的样子,缓缓睁开双眼。
“哥,你可吓死我,怎么能干此傻事啊!”张云俊脸喜极而泣,忍不住开口埋怨。
“佑汉……玉佩……还有银子。”
秦浩明身体还是有些虚弱,说话都断断续续,想自己起身,奈何有些力不从心。
余佑汉诧异地望了秦浩明一眼,这位仁兄不是最讨厌阿堵物的吗?会不会是脑袋撞坏了,还是起先的草木灰把他迷糊了?
玉是好玉,质地细腻滋润,纹理清楚,给人有如凝脂般的感觉,非常有质感。秦浩明接过细细观察,还好,没有给这个败家子破坏掉,估计值不少银子,皆拜不是水泥地板的功劳啊!看来,泥巴地也并非全无是处,至少在保护文物古董方面有些用处。
“哥,你怎么啦?有什么事情吗?”
张云看见秦浩明接过余佑汉的银子藏起来,又把玉佩仔细拂拭干净,那种虔诚的眼神平常只有得到一本好书才可以看见,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,莫非大哥脑袋真的撞出什么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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