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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:软骨头(2/4)

这么羞辱啊?

“妈,你为什么抛弃我?”武志军迷糊的脑袋里这么想着,嘴里也喃喃的念出了声。

“哎!小郭,他管你姐叫妈呢!教训他!”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笑着说。

小郭就是那个十四五岁的小青年——事实都算不上青年,就一少年。他抓住武志军的头发,没头没脑的打了起来。

不懂打架的人一定以为,这些小孩子力气不大,打架肯定不厉害。事实上完全相反,越是会打架的,下手越有轻重,知道避开重要的部位,不会把人打到非常危险的程度——当然喝醉酒的例外。越是不会打架的,下手越没轻重。

武志军也不敢还手,被个十四五岁的小毛孩打得鼻青脸肿。

“我只是想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,我得罪过谁吗?不要再打了,不要再打了。”武志军真的流泪了。

那个小郭也打累了,指着他的鼻子骂:“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规矩,老子打你,是教你规矩!”

武志军捂着流血的鼻子问:“什么规矩,您说,我一定遵守。”他以为就是钱的事儿,说真的,他也没少被敲诈钱。

那小郭完全是个没脑子的货,大声宣布说:“我的规矩就是,以后遇到我得叫我爷爷,遇到我姐得叫奶奶!”完全不想这爷爷奶奶本是夫妻关系,跟他这姐弟关系也不搭啊!

四周人也有听出不对的,偷偷发笑。

小郭的姐姐也听出不对了,“老弟!跟我回家,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。”跑进圈子里,硬生生的拖走了小郭。

武志军垂头丧气的跪在地上,还听到那个红衣女子鼓励说:“我弟弟长大了……这个武聋子真讨厌,他狗屎一样的人,居然敢贼眉贼眼的看我。哼!”

小郭说:“以后我多打他两次……”

姐弟两有说有笑的走了。

武志军趴在地上的右手,中指跳动得非常厉害。事实上,他怀里揣着一把刀,那是他专门买来防身的。他无数次的想掏出那把刀,冲过去一刀捅死那个小屁孩,告诉他那个姐姐说:“我也是个男人!”但是他又无数次的忍住了。

因为他的梦想是挣大钱,是成功,是让所有人都看得起自己。他不能为了这些小事,让自己变成一个杀人犯。

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他杀死红衣女子郭某之前,他被小郭带着人殴打了四五次,每一次都极尽羞辱之能事,甚至有一次还把尿撒到了他的头上。

那一天清晨,他坐在自己烤肉夹馍的小房子——同时也是他的卧室里想了很久。生意还能做下去吗?真的,那些混混根本就不会管你是死是活,他们只是想羞辱人,获得一种优越感。

自己真的要离开这座城市吗?不,绝不,他相信自己的母亲苏铁梅还在这个城市里,他必须找到母亲。

他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,在磨石上磨了很久。

然后,他像往常一样,烤了一炉肉夹馍,放到自行车后架上,推着自行车出了门。

那是一个大风天,大西北的风沙非常大,本来像这样的天气,他会因为生意不怎么好而休息一天。但是今天,就是一个肉夹馍也卖不出去,他也必须出门。

因为他要杀人。他要证明自己是男人,有脾气的男人。

郭某家确实是那种比较富裕的家庭,拥有着几套房子。郭某——也就是小郭的姐姐因为已经成年,自己住着一个院子。

武志军推着自行车,像往常一样走街蹿巷,很快来到郭某的院子外。

小郭只有十四五岁,所以他跟姐姐比较亲,极有可能在这个院子里。

院子开头,武志军把自行车靠在墙上,溜进了院子。

在里屋的门外偷听了会儿,却听到郭某愉快唱歌的声音。

武志军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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