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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春情刀 4(1/2)

不是所有的酒吧,都是莺莺燕燕。星辰酒吧里来喝酒的基本都是男人,这些男人一宿一宿的喝酒,只是因为能看诗诗姑娘一眼。

诗诗姑娘每晚会在大厅的角落里弹一首琴曲,那是一架奶白色的钢琴,高贵而且端庄。

弹琴的时候,诗诗姑娘总是先沐浴,然后再穿上开了高叉的青花旗袍,浑然忘我的在琴键上轻轻低诉。

诗诗的钢琴弹得很好,如果去参加国际大奖的话,应该就没别人什么事了。

天赋很重要,情感更重要。练了几十年的,和一个练了几百年的,当然没有什么可比性。

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情况,诗诗姑娘每晚都会弹一曲。也有些特殊的时候,例如今夜她就多弹了一首。当然,这种特殊的时候,一年也没有几回。

今天晚上,诗诗姑娘破例为两个醉鬼多弹了一曲。

做为醉鬼之一的我是爬在桌子上听着这首“梁祝”的,我的眼睛停留在诗诗姑娘旗袍的叉跟上。

我很想摸一下那看起来的光滑,那玩意不会是硅胶做的吧,或者说那是用人皮做的。

小时候,我最爱看的书就是《聊斋志异》,那里面有一个姑娘,她美丽的外表就只是一张皮。

所以,美丽的姑娘之所以美丽,都有可能只是因为她拥有一张可以画的人皮。

诗诗姑娘是不是也是披着一张人皮的怪物。

这不奇怪,酒吧的保安小黄,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外星人。取掉他人形的皮套,他的脑袋就跟蝗虫一样的让人憎恶。

“我能不能摸摸你!”我对着弹完琴的诗诗姑娘,很无赖的道。

诗诗姑娘笑得很甜,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:“你若是想嫩草吃老牛的话,我可以让你摸!”

诸葛苓梅:“你想摸那儿!”

我没说话,但我的眼睛出卖了我,因为我的眼睛里只有那一片雪白。

诗诗姑娘把裙叉拉得更高了一点,露出了最里面的蕾丝花边。

很光滑,也很暖。顺着蕾丝花边可以摸见骨架,大腿骨很健壮。

“嗯,不错!”我红着脸点头道。我红着脸不是因为我害羞,是因为我的酒还在上头。

“什么不错,手感还是顺滑度!”诸葛苓梅有些羡慕的看着我!

“这是真的!”我说。

“废话!”诗诗在我脑袋上敲了一下,“不管那个星球,只要是人类,大体外型都是差不多的!”

我:“小黄就不一样!”

诗诗叹了口气:“任何地方,不是都有些长残了的。”

我对酒不是很在行,好酒和一般的酒在我的口中区别并不大。

诸葛苓梅很在行,说起酒的品种来历,就像是我认二十六个英语单词一样简单。

要想显得比别人厉害,就得证明比别人懂得多。所以,诸葛苓梅给我说一杯酒的历史,就得多喝一杯。

这会诸葛苓梅也不喝了,他的眼睛在我手上游移。

“我也想摸!”诸葛苓梅含糊不清的道。

不管是活了几十年,还是活了几百年的男人都这样,酒一喝多了脑子就不受使唤。

基因打根起就不分星球,每个星球也都需要繁衍下一代的。至于有没有像鳝鱼一样雌雄同体的,我不知道因为我也没见过。

“滚!”诗诗姑娘恶狠狠的道。

诸葛苓梅看着诗诗姑娘,看着,看着,就像受了委屈一样的嘤嘤哭泣了起来。

像个娘们!

喝酒是个败德性的行为,有喝醉了脱裤子跳舞的人,也有喝醉了跳楼的人,喝多了哭泣的人应该是最多的。

所以诸葛苓梅这老妖怪,把自己喝哭了也没什么稀奇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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