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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:插播一则狗血消息(2/3)

,比胖翔还广。

“怎么回事啊?你不是说他才是你的真爱吗?”游米发问了。

“真爱个屁!他就是图老娘的钱!”肖玉发了几个恼怒的表情出来。

“你真把他第三条腿给打断了?”我的关注点在这个上面。

“我还没那么尽,毕竟那条腿也曾被我用过。”肖玉说道。

“他不是等了你那么多年嘛?从你结婚等到离婚,好不轻易跟你在一起,这才结婚没多久啊,他就劈腿了,他认为自己是长腿欧巴呀!”游米感叹道。

“可能是嫌我太老了吧?”肖玉说道。

“!他还比你大一岁呢!我跟你讲啊大玉儿,男人变心,会有各种理由,你别被他给打击自负了啊!”大欧安抚道。

小刘和肖玉青春期就在一起了,叫他小刘不是由于他小,实在他比肖玉还大一岁,重要是他长了张娃娃脸,永远都是25的样子。

以前肖玉左右拥抱,并不是她真的花心,而是小刘是她自己选择的男朋友,大王是家人给她安排的男朋友。

老肖家世代从政,不是大官也是小官,直到毁在了肖玉这里。肖玉不爱好当官,爱好当农民,可能是被《锄禾日当午》这首诗给荼毒的。

她学习不好,连高中都是花钱买进往的。在高中的时候,她就认识了同班的小刘。小刘是农民伯伯的儿子,这让肖玉对他分外有好感,由于肖玉感到,这个世界上最巨大的人就是农民伯伯,最邋遢的人就是那些当官的。

所以,肖玉就开端寻求小刘了。当然,作为旁观者的游米来说,感到“农民伯伯的儿子”只是个幌子,她丫就看上别人的颜值了。小刘长得朱唇皓齿的,就像红楼梦里的宝哥哥,一点都不像艰苦朴素的农民小伙。

不过,在肖玉的强烈攻势以及金钱诱惑下,农民宝哥哥便从了,从此两人便展开了一段跨世纪的虐恋之情。

高中毕业后,家人就花钱送肖玉往国外镀金了,并塞了另外个官二代给她作陪。那人就是大王,后来成为了肖玉的第一任老公。大王从小就是在书香门第长大的,见惯了知书达理的千金小姐,第一次碰到像肖玉这么三观奇葩,没个正型的小太妹,让他一时无法吸收。

不过,两人在国外求学时,肖玉这种野草般的性格反而很快就适应了国外的生活,反倒是在温室长大的大王一时半会没法习惯。肖玉感到既然大家都是川人,应当互相照顾,于是,在大王最艰巨的那段时间里,肖玉就像个老妈子一样,把他照顾得很好。

慢慢地,大王就爱好上了肖玉,但肖玉感到,大王只是出于感谢而已。大王开端寻求肖玉,而肖玉对他也是有好感的,毕竟同甘共苦过,又加上自从肖玉出国后,小刘那边就没了音信。所以,肖玉就和大王在一起了。

本认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,两个家世相当的年轻人,一起在国外读完书后,回来就结婚生子,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。

可是,小刘却半路杀出来了,其速度比程咬金还快,还说自从肖玉离开后,就吃不下睡不着的。但游米对这番话却噗之一鼻,由于她创造小刘胖了,看起来没有半点吃不下睡不着的样子。

但肖玉却激动了,毕竟,她从没忘记过小刘。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:“一个好姑娘,在人生中,难免不会碰到一两个渣男。爱上渣男不可怕,但要学会及时止损。”

鲁迅:我没说过这种话!你丫再冒充我,信不信我从坟里爬出来和你玩对对碰?

所以,肖玉就开端过上了左拥右抱的“甜蜜”生活。但最后,她还是嫁了大王,由于家族气力太壮大了,假如她选择和小刘在一起,估计两人都没法在川待下往。

但是,婚后的肖玉,依旧在折腾,和小刘还是藕断丝连的。即便是大王性格再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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